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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碩士班考試簡章修正(海洋環境工程系碩士班書審資料勘誤)公告

修正說明:

簡章第60頁海洋環境工程系碩士班「書面資料審查繳交文件項目」

第3項「證明自己能力或成就之各項資料影片」

修正為「證明自己能力或成就之各項資料」,其餘項目無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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