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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網路報到入口」

請進入主機,選擇「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開始網路報到。

(系統於錄取生報到期限內開放報到)

 

一、分發錄取生於報到期間內完成下列二項手續,方為完成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之錄取生,本校得取消錄取報到資格,分發錄取生不得異議。

(一)上網登錄個人學籍資料及上傳2吋照片:請於11371()上午9時起至113710()下午17時止登入本校招生資訊網「網路報到入口」完成登錄事項。
(
准考證號欄位請鍵入身分證字號不含英文字母前6碼數字6)

(二)繳交證件請於11371()上午9時至113710()下午17時前限時掛號寄達(非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證件下列文件至報到資料收件校區之綜合業務處【親自繳交證件者請於請於週一至週五,非例假日早上9時至下午5時送達】:

1.符合報考資格「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2.「運動績優獎狀」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3.於規定期限內上網完成登錄基本資料後,列印出之「就讀意願回覆暨入學確認同意書」(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獲分發之錄取生且已完成辦理報到者,如欲參加113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應填妥本校「自願放棄入學資格申請書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於113710()下午17時前傳真至錄取系所校區之綜合業務處,且以電話確定本校已收到傳真,始完成聲明放棄錄取資格程序,否則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登記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三、若逾本校所定報到截止日,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填具本校「自願放棄入學資格申請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錄取系所校區之綜合業務處,惟一律不得再參加當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登記。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不得再申請回復入學資格。

四、錄取新生郵寄證件請依錄取系所校區所在地址(請利用報到系統產生之完整報到信封封面黏貼於妥適尺寸信封上)寄繳,收件地、洽詢電話及傳真電話如下(詳細資訊請參閱新生專區公告之錄取生報到須知):

建工校區:80778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 綜合業務處教學綜合組收,電話:07-38145265110351105511081110511115111251113;傳真電話:07-3976680

燕巢校區:82444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 綜合業務處綜合行政組收,電話:07-38145261850218503;傳真電話:07-6151398

第一校區: 82445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 綜合業務處教學綜合組收,電話:07-601100053103531045310553107;傳真電話:07-6011216

楠梓校區:楠梓校區:81157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 綜合業務處教學綜合組收,電話:07-3617141521035210452108;傳真電話:07-3649452

旗津校區: 80543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 綜合業務處綜合行政組收,電話:07-810088825022~25023;傳真電話: 07-5712219

五、報到應繳表件及相關報到資訊請參閱附檔報到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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