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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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6、7、9條」的報考資格為何?如何報名? |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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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6條 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於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應繳曾任職學校之聘書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需有擔任工作之職稱。) 2.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7條 【須系所訂有招生名額者,方得報名該系所】 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其專業表現應與報考系所的專業相關,且具備足夠的先備能力銜接學習(以下資 格條件請至少擇一申請): (1)曾獲大學榮譽學位者。(榮譽學位證書) (2)現(曾)任股票上市、上櫃公司經理級以上主管職務2年以上。(服務證明) (3)現(曾)任單一公司資本額一千萬以上公司負責人或總經理職務2年以上。(公司登記證或服務證明) (4)曾獲個人專業領域之相關國內外重要競賽獎項者。(得獎證明) (5)現(曾)任非營利組織(包含社團法人、財團法人)負責人或為主要業務執行人員(正、副理事長、董事長、秘書長、總幹事)職務2年以上。(服務證明) (6)現(曾)於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任職,官等為簡任、特任或比照政務官職務,職等至少為10職等以上。(服務證明) (7)在專業領域上具有相當影響力或對國家、社會、人類福祉有具體卓越貢獻者。(*依簡章各報考系所訂定之具體資格條件檢附證明文件) 3.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9條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肄)業學歷資格者。 4.報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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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
我已取得國內(外)學士學位,是否適用同等學力第6、7、9條?需要先郵寄報名資料嗎? |
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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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學士(含)以上學位者,不適用同等學力第6、7、9條,故不需郵寄資料至本校,請於報名期間內逕於網路報名即可。 |
Q3. |
我想持外國學歷報名,但相關證件尚未驗證,是否可以報名? |
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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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1.請先上傳未經驗證之「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歷年成績單」及「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含國外求學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若申請人係外國人、僑民者免附),並填寫簡章附表「持境外學歷報考切結書」,將所有資料上傳至「學歷證件」欄位,即可報名。 2.惟如經錄取,報到時即須於規定期限內繳交驗證後之相關文件正本,否則將以視為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
Q4. |
我大學/專科並非就讀相關科系,是否可以報名? |
A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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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本管道除「管理學院科技法律研究所」設有相關系所教學分組(甲組限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乙組限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外,其他各系所未限制就讀相關科系考生報名。 |
Q5. |
我的工作經驗需與報考系所領域相關嗎? |
A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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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管道各招生系所未限制從事相關工作考生報名。 2.惟若以下列同等學力資格報考,則工作經驗須與報考系所相關: (1)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5條第一項第六款「取得甲級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或「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取得乙級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報考者,則須經招生系所審查是否符合相關工作經驗。 (2)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7條「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資格報考,其專業表現應與報考系所的專業相關,且具備足夠的先備能力銜接學習,經校級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方得以同等學歷報考。 |
Q6. |
請問外籍人士可以報考嗎? |
A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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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國籍人士,不得報考本項招生,惟外國學生、僑生及港澳生在臺已具有合法居留身分(非以就學事由,如:依親)者,或大陸地區人民已取得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者,不在此限,經錄取入學後,不得以就學事由申請居留。 |
Q7. |
請問是否可以報名多個系所/組別? |
A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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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本招生不限報名一系所組,惟請考生留意相關注意事項: 1.同時報名2個(含)以上系所組者,需分別繳交報名費(每一筆報名皆有專屬、不同之繳費帳號,請勿重複繳費) 及上傳報名資料,始完成報名程序。 2.提醒考生,若報考不同系所安排之面試時間重疊,請與報考系所協調是否能調整時間,惟系所如因故無法配合調整,考生不得異議,且不得以此為由要求退費,請考生報名前審慎考慮。 3.錄取多系者以擇一系報到為限。 |
Q8. |
我報名時選錯系所/組別了,可以取消或更改嗎? |
A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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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依簡章規定,考生選填之報考專班或其他選取事項,一經完成報名,不受理申請撤銷、修正或變更。 若有報錯系所/組別情形,請勿繳交該筆報名費,或按確定交件將資料送出,請於報名期限內重新報名(登錄)正確之系所/組別並完成繳費及上傳資料等報名程序即可。 |
Q9. |
我報名聯合招生系所時選錯志願序了,可以更改嗎? |
A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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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依簡章規定,報名資料確認送出後,不得要求更改報考系所組及志願序。請考生選填前審慎考量。 |
Q10. |
報名時間已過,是否還可以補報名? |
A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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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為維護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報名時間截止後即不再受理報名。 |
Q11. |
我報名登錄的個人基本資料有誤植或異動,是否可以修改? |
A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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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經確認送出後,報考系所組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居留證號)、繳費帳號及繳費身分等即無法更改;其他個人基本資料因誤植或異動需修正者,請填妥簡章附表-考生基本資料異動表,E-mail至進修組公務信箱cloffice01@nkust.edu.tw並來電確認(07-6011000 分機31195、31196、31194),經本組審核後協助修改資料。 2.考生填報之個人基本資料應自行確認已詳實正確填寫,如有錯誤或異動未及時更正,以致重要資訊延誤寄達、無法連絡或未讀取郵件,責任由考生自負並視同放棄權益。 |
【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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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請問如何下載繳費單? |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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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報名及報到專區,點選碩士在職專班/列印繳費單,登入後即可下載繳費單。 |
Q2. |
請問報名費繳交方式? |
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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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單繳費: (1)至指定便利商店(7-11/全家/OK/萊爾富)繳費; (2)至各地臺灣中小企銀分行臨櫃繳費(銀行臨櫃繳費僅限於臺灣企銀辦理,請勿至其他金融機構或郵局櫃台匯款,以免無法銷帳)。 2.轉帳繳費:可於各金融機構自動櫃員機(ATM)或網路銀行、網路ATM轉帳。 |
Q3. |
我已經繳完費用了,為何還是收到繳費通知信? |
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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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完成但系統尚未銷帳前,仍會自動發送繳費通知E-mail。 如ATM繳費後已超過兩日,或超商繳費後超過七日,仍然收到繳費通知,請先確認交易明細「訊息代號」欄是否交易成功?及繳費帳號是否輸入錯誤?若確認皆無上述情事,請來電詢問(進修組07-6011000分機31195、31196、31194)。 |
Q4. |
我報名時選錯系所(組),但已完成繳費了,請問可以申請退費嗎? |
A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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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已完成繳費,但未上傳報名資料,或雖上傳資料但報考學歷不符或報考條件不合規定,可依簡章規定及申請期限,檢具退費申請表申請退費。 2.如已完成繳費並將報名資料確定送出,且報名資格為合格,則不受理退費申請。 |
【上傳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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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請問工作證明要附什麼資料? |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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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填妥簡章附表-服務年資證明書,並蓋服務機構及負責人印信後,轉為PDF檔上傳至系統。 2.如服務機構另有統一格式者,可依其規定,惟亦須加蓋服務單位印信或關防,且內容足以證明服務年資及專職職務。 3.若無法出具以上證明時,得以勞保局開立之勞、農、漁等職業工會投保年資證明文件(被保險人投保料表,含其明細)代替,但須足以證明其服務年資,並請填妥簡章附表-考生工作年資計算表一併上傳。 |
Q2 |
是否可以繳交紙本報名/書審資料? |
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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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本招生所有報名及書審資料一律以上傳系統方式繳交,請考生勿寄送紙本,本校不受理亦不負保管之責。 |
Q3. |
請問我要如何確定我的報名資料已上傳成功? |
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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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確定送出後,系統會自動發送「成功上傳報名應繳文件通知信」(E-mail)至考生報名時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 考生亦可自行至本校招生資訊網/報名及報到專區/碩士在職專班/報名狀況查詢,登入查看「報名附件上傳狀態」欄位是否顯示「已完成」。 如已按【確定交件】但未收到通知信,且經查詢上傳狀態顯示未完成,請務必於報名期間儘早來電(進修組07-6011000分機31195、31196、31194)確認。 |
Q4. |
我的報名資料已按確定送出,但有部分書審資料因故漏未上傳,是否可以補繳? |
A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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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為維護公平原則,依簡章規定,資料經確定送出後,一律不受理補繳、增列、更改或抽換。請考生務必確認後再送出,以維個人權益。 |
Q5. |
請問上傳附件資料/線上推薦函的時間已截止、系統已關閉,我的資料來不及上傳,還可以用其他方式補繳嗎? |
A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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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1.依簡章規定,上傳資料截止時間一到,系統將準時關閉,請考生預留時間,儘早完成,事後不得要求補件。 2.考生登錄推薦人資訊1小時後,請主動與推薦人連繫,確認收到本校E-mail,並請主動告知推薦人截止時間。 |
【推薦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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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推薦人無法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填寫線上推薦函,請問可以之後再補繳嗎? |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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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1.依簡章規定公平、公正原則,於時間截止日後皆不接受補繳。 2.建請衡量推薦人可完成時間或是請其他推薦人協助於時間內完成。 |
Q2. |
推薦人沒有收到推薦信件怎麼辦? |
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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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先登入報名系統/推薦人登錄作業,確認您輸入的推薦人Email信箱是否正確。 2.若確認資料無誤,請來電詢問(07-6011000 分機31195、31196、31194) |
【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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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我想報考2個(含)以上系所/組別,若到時候面試時間衝突怎麼辦? |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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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安排之面試時間重疊,請考生與報考系所協調是否能調整時間,惟如系所因故無法配合調整,考生不得異議,且不得以此為由要求退費,請考生報名前審慎考慮。 |
Q2. |
若面試當天我剛好要實習或出差,無法到校面試怎麼辦? |
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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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可先致電給欲報考系所,詢問是否能協助安排視訊面試,若可以請填妥簡章附表-「視訊面試申請表」向系上提出申請,惟如系所不受理視訊面試,考生不得異議。 |
Q3. |
准考證號上面只有面試日期,沒有面試時間,請問我要如何知道面試(報到)時間? |
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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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面試(報到)時間、地點公告於各招生系所網頁,請考生自行上網查詢。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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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若仍有其他相關問題,請問應如何連繫? |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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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作業、成績、放榜等相關問題,請洽詢【教務處進修組】,電話:(07)6011000分機 31194~96、 31145~46。 2.面試時間、課程及學分抵免等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報考系所】,連絡電話請詳招生簡章各系所資訊。 3.錄取報到及備取遞補等相關問題,請洽詢【報到系所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電話: 建工校區:(07)3814526分機51110~51113 第一校區:(07)6011000分機53111 楠梓(旗津)校區:(07)3617141分機52108、52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