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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 沒有參加統一入學測驗,可以報名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嗎?

答:不可以。此外,統測各科成績若有2科以上0分者(缺考科目以0分計),亦無法參加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Q2. 報名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資格為何?

答:凡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即可報名參加此招生管道:

1.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2.高級中等學校綜合高中(專門學程或學術學程)應屆或非應屆畢業生

3.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非應屆畢業生

4.其他符合報考四技二專同等學力資格之考生

*需先參加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且不得有2科目為0分

 

Q3. 高中(普通科)應屆畢業生也可以報名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嗎?

答:不可以。依據教育部103年5月14日臺教技(二)字第1030064140號函,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或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普通科之考生,須取得有關學歷(力)證件滿1年以上,才可報名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Q4. 應屆畢業生要報名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是否也要進行資格審查?

答: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招生流程為考生必須先通過資格審查,並且繳費成功後,才具網路選填志願資格。應屆畢業生可由原就讀學校辦理免資格審查勾記作業,若資料已由就讀學校上傳至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者,則考生無須辦理一般生資格審查登錄及繳驗學歷(力)證件;但如果原就讀學校並未上傳考生資料,或者考生欲申請特種身分考生(例如原住民、退伍軍人等)加分者,則仍須辦理個別資格審查登錄及繳件。

 

Q5. 報名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須要面試或書面審查作業嗎?

答:不須要。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記分發完全採計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各科加權後總成績,不須再進行面試或書面審查作業。

 

Q6.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可以填跟統測報考不同群(類)別的志願嗎?

答:不可以。考生報名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單群(類)考生限選填統測所報考之群(類)別之招生校系科組志願,跨群(類)考生可就所跨考之多個群(類)別中選填招生校系科(組)志願;但若統測報考非該群(類)別之考試,則無法選填該群(類)別招生志願。

例如:統測「09商業與管理群」考生,可選填「09商業與管理群」之招生志願;「53商管外語群(一)」考生,可選填「09商業與管理群」以及「15外語群英語類」之招生志願;但無論商業與管理群或商管外語群(一)的考生,都無法選填「07設計群」之招生志願。

 

Q7. 跨群(類)考生如何選填志願?

答:跨群(類)考生因為同時有2種或3種群(類)別之成績,因此在選填志願時,可以同時選填所跨考之各群(類)別之招生校系科組志願。以「51電機與電子群」考生為例,因為分別有電機與電子群電機類以及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2種群(類)別成績,所以可以同時選填電機類以及資電類的所有志願,分發程式會依據考生這2個群(類)別的成績以及所選填志願進行分發,最終會從電機類以及資電類可錄取的志願中擇優錄取,可能會錄取到電機類的志願也可能會錄取到資電類的志願(只會錄取1個志願,不會2種群(類)志願同時錄取),考生同樣只需要依照自己的理想志願順序依序選填志願即可。

 

Q8. 持有丙級證照參加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有加分嗎?

答:沒有。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原始總成績完全依據統一入學測驗各科成績以及加權方式核計,無訂定證照加分辦法。

 

Q9. 特種身分考生有優待加分嗎?

答:。各項特種身分之優待標準以教育部最新公告為準。

※優待標準中之總分及原始總分,均係指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各考試科目成績加權後之成績總和。

 

Q10. 若已錄取其他入學管道,可以再報名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嗎?

答:不可以。考生若已獲各入學招生管道錄取,未依各招生簡章規定及時程辦理放棄(或報到後放棄)程序,則不得再報名參加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以免影響參加本招生權益。若如欲參加當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之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錄取資格。

 

Q11.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選填志願時該怎麼排序志願?

答:選填志願的原則:「先填夢幻志願,再填比較有機會的志願,最後再填保險志願」。第一志願就是最想讀的志願,第二志願就是第二想讀的志願,第三志願就是第三想讀的志願...以此類推,填志願時並非僅能填寫有把握應該會上的志願,而是將所有想就讀的學校科系依照興趣及理想目標依照就讀意願順序全部選填。每個考生都可以填最多199個志願,所有選填登記的志願都是機會,沒有選填的志願就一定不會錄取。

問:可是我如果把想讀的志願順序排太後面,會不會先被別人搶走?

答:不會。分發時係依考生加權後總成績高低依序分發,成績越高者優先分發,因此考生不需要因為擔心沒機會錄取就放棄選填夢幻的志願,因為即使第一志願沒錄取,都還有後面第二、三、四、五、六...到第199個志願很多很多志願都還有機會;且分發一定是成績高、排名在前的考生優先分發,排名比自己落後的考生無論志願順序如何排序,都不會影響到自己,因此絕對不會有將順序排在後面的志願會被其他把該志願排在前面的考生搶先錄取這樣的狀況發生,填志願時請放心依照「先填夢幻志願,再填比較有機會的志願,最後再填保險志願」的原則去填就對了。

 

Q12.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分發方式為何?

答:先依照各招生群(類)別之校系科(組)、學程所選填登記考生之總分數高低順序,再按考生選填登記之志願序統一分發,每位考生至多錄取1個志願,總分數相同時,則依照同分參酌科目順序之分數高低作比較,較高者優先錄取,同分參酌科目順序統一規定及範例如下:

1.    先依據各科目成績採計之權重,由大至小為順序。

2.    若遇採計科目成績之權重相同時,則依序以專業科目(一)、專業科目(二)、英文、國文、數學之科目為參酌順序。

3.    同分參酌範例:

某校系科(組)、學程所訂各科目成績採計權重為:國文1倍、英文1.5倍、數學2倍、專業(一)3倍、專業(二)3倍,則同分參酌科目順序為(1)專業(一)、(2)專業(二)、(3)數學、(4)英文、(5)國文。

 

Q13. 放榜後,我發現志願填錯(或排錯),我應該可以錄取到更好的志願,或是我想改成錄取原本順序排在後面的志願,這樣我還可以改嗎?

答:不可以。所以請考生務必把握「志願順序完全依照自己的就讀意願順序填寫」的原則,這樣分發結果就一定會是自己的成績、排名所能夠錄取的最佳志願,才不會讓心血白費。

 

Q14.若未能如期畢業者,是否可以報名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若錄取後仍未取得畢業證書,是否可以註冊入學?

答:依據招生簡章登記資格第15條第1項之3規定:「已修滿規定年限後,因故未能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可以同等學力資格參加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發入學招生。

若錄取後仍未能取得畢業證書時,請持附有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向錄取學校辦理報到註冊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