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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 沒有參加統一入學測驗,可以報名技職繁星嗎?

答:可以。此招生管道不採統測成績,而是採在校學業成績排名。適合對象為就讀技高期間未曾轉學,且學業成績優異,競賽、證照、社團參與、服務學習等各方面表現良好,經由校內推薦機制獲選為科技繁星計畫被推薦之考生。

 

Q2. 要如何獲得技職繁星推薦資格?

答:凡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得向原就讀學校申請推薦:

1. 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及綜合高中專門學程之應屆畢業生;綜合高中之學生,截至高三上學期須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者。

2.在校學業成績( 採計至高三上學期之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排名在所就讀科( 組 )或學程前 30% 以內者(非指該生所屬群別排名之前30%)。

3.全程均就讀同一學校(未曾轉學)

 

Q3. 技職繁星成績採計為何?

答:依所有考生8項比序項目之排名順序進行分發作業。

◎ 第1比序:在校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2比序:在校5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3比序:在校5學期技能領域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4比序:在校5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5比序:在校5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6比序:在校5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

◎ 第7比序:「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

◎ 第8比序:「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

 

Q4. 技職繁星錄取分發方式為何?

答:分發方式採四輪分發模式

1.第一輪分發:取各推薦學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1位(即各校第1名)進行分發,且單一科技校院錄取同一校考生至多1名。若於首輪分發,倘有考生未獲分發錄取之技高學校,僅由該校原訂於第二輪分發之考生優先參與第一輪遞補分發,且此項遞補不改變原先已獲分發考生之錄取權益。

2.第二輪分發:取各推薦學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2位(即各校第2名)進行分發,且各科技校院錄取單一技高學校考生至多1名。

3.第三輪分發:取各推薦學校之考生比序名次第3位(即各校第3名)進行分發,且各科技校院錄取單一技高學校考生至多1名。

4.第四輪分發:以未參與前三輪分發之推薦考生為限,依照比序名次進行第四輪分發,且各科技校院錄取單一技高學校考生至多再2名。

 

Q5. 高中(普通科)應屆畢業生也可以報名技職繁星嗎?

答:不可以。本入學管道對象為各類型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所稱「各類型高級中等學校」(簡稱推薦學校),係包括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專業群科及經教育部核定辦理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程之學校。

所稱「推薦學校應屆畢業生」不包括普通科應屆畢業生,惟修習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程之學生,截至畢業前一學期已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 學分以上者,得參加本推薦甄選入學招生。

 

Q6. 技職繁星可以填跟原就讀科(組)不同群(類)別的志願嗎?

答:不可以。考生須依其就讀科(組)、學程歸屬之專業群別15群之1群,選填登記各科技校院於該招生群別及不分群之系(組)、學程志願至多25個志願

例如:就讀群別為「商業與管理群」考生,僅可選填「商業與管理群」之招生志願,無法選填「外語群」之招生志願。

 

Q7. 錄取技職繁星,可以再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嗎?

答:不可以經技職繁星分發錄取之錄取學生無論放棄與否,一概不得參加當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若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以書面),向錄取學校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之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錄取資格。